信手拈来
出自宋朝释印肃的《颂四宾主》- 宾主互用,动亦非动。
佛祖机关,不妨重弄。
法共不人,十八何用。
一相无相,自知轻重。
信手拈来,得时不会。
龟毛作过,兔角受罪。
山河俱动,此义失宗。
宗非山河。
俱动是梦。
动亦不动。
收来无用。
这回捉败,永不费功。
宾亦无宾,道孰可名。
今父逃逝,契悟方亲。
主得真主,佛祖共举。
认贼为子,不敢相许。
万国来亲,唯一佛身。
血脉不断,得者忻忻。
更下注脚,盲人摸索。
见中求见,病消求药。
和光同尘,没量智人。
有谁相识,资深资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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颂四宾主注释
【认贼为子】比喻错认妄想为真实。《楞严经》卷一:“佛告阿难:此是前尘虚妄相想,惑汝真性,由汝无始至于今生,认贼为子,失汝元常,故受轮转。”宋朱熹《答陈同甫书》:“今不讲此而遽欲大其目,平其心,以断千古之是非,宜其指铁为金,认贼为子,而不自知其非也。”亦作“认贼作子”。明徐复祚《一文钱》第三出:“有一等颠倒丧志,投东覔西,失却眼前至宝,这便是认贼作子。”章炳麟《论承用维新二字之荒谬》:“不正其名而言其实,紾戾不通,至于如是,徒使人害于名则已耳!乃至指鹿为马,认贼作子。”【和光同尘】:“和其光,同其尘。”王弼注:“无所特显,则物无所偏争也;无所特贱,则物无所偏耻也。”吴澄注:“和,犹平也,掩抑之意;同,谓齐等而与之不异也。镜受尘者不光,凡光者终必暗,故先自掩其光以同乎彼之尘,不欲其光也,则亦终无暗之时矣。”后以“和光同尘”指随俗而处,不露锋芒。《后汉书·张奂传》:“吾前后仕进,十要银艾,不能和光同尘,为谗邪所忌。”北齐颜之推《颜氏家训·勉学》:“嵇叔夜排俗取祸,岂和光同尘之流也?”宋罗大经《鹤林玉露》卷九:“柳下惠视袒裼裸裎,焉能浼我,可谓和光同尘矣。”郭沫若《南冠草》第三幕:“象杜九皋他们不是在走这样的路吗?表面上和光同尘,骨子里灭满兴…展开【认贼为子】比喻错认妄想为真实。《楞严经》卷一:“佛告阿难:此是前尘虚妄相想,惑汝真性,由汝无始至于今生,认贼为子,失汝元常,故受轮转。”宋朱熹《答陈同甫书》:“今不讲此而遽欲大其目,平其心,以断千古之是非,宜其指铁为金,认贼为子,而不自知其非也。”亦作“认贼作子”。明徐复祚《一文钱》第三出:“有一等颠倒丧志,投东覔西,失却眼前至宝,这便是认贼作子。”章炳麟《论承用维新二字之荒谬》:“不正其名而言其实,紾戾不通,至于如是,徒使人害于名则已耳!乃至指鹿为马,认贼作子。”【和光同尘】:“和其光,同其尘。”王弼注:“无所特显,则物无所偏争也;无所特贱,则物无所偏耻也。”吴澄注:“和,犹平也,掩抑之意;同,谓齐等而与之不异也。镜受尘者不光,凡光者终必暗,故先自掩其光以同乎彼之尘,不欲其光也,则亦终无暗之时矣。”后以“和光同尘”指随俗而处,不露锋芒。《后汉书·张奂传》:“吾前后仕进,十要银艾,不能和光同尘,为谗邪所忌。”北齐颜之推《颜氏家训·勉学》:“嵇叔夜排俗取祸,岂和光同尘之流也?”宋罗大经《鹤林玉露》卷九:“柳下惠视袒裼裸裎,焉能浼我,可谓和光同尘矣。”郭沫若《南冠草》第三幕:“象杜九皋他们不是在走这样的路吗?表面上和光同尘,骨子里灭满兴折叠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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