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时为患害
出自宋朝王安石的《杨刘》- 人各有是非,犯时为患害。
唯诗以谲谏,言者得无悔。
汾王昔监谤,变雅今尚载。
末俗忌讳繁,此理宁复在。
南山咏种豆,议法过四罪。
玄都戏桃花,母子受颠沛。
疑似已如此,况欲谆谆诲。
事变故不同,杨刘可为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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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首诗意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是非观念和价值观,如果违反了自己的准则就会带来困扰和烦恼。只有通过写诗来警醒他人,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,才能得到没有遗憾的结果。历史上也有很多例子,如汾王监谤、议论四罪、玄都戏桃花等,这些事件都成为后人引以为戒的教训。因此,我们应该尊重道德规范,不要因为现实中的一些禁忌而放弃这个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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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刘诗意赏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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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安石
王安石(1021-1086)字介甫,抚州临川(今江西抚州西)人。庆历二年(1042)进士,授签书淮南判官。仁宗嘉祐三年(1058),入为三司度支判官,上书仁宗,提倡变法。神宗即位,任翰林学士兼侍讲,再次上书,力主革新。熙宁二年(1069),拜参知政事,设制置三司条例司,主持变法,积极推行农田、水利、青苗、均输、保甲、免役、市易、保马、方田等新法。次年,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。七年,…详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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