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能一例受愚名
出自宋朝刘克庄的《愚溪二首》- 青云失脚谪零陵,十载溪边意未平。
溪不预人家国事,可能一例受愚名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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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首诗的含义是: 作者因某种原因(可能是政治受挫或被贬谪)离开了原本的环境,来到陌生的地方——零陵,并在那里度过了十年。虽然与溪水为伴,但内心的不安和郁结迟迟未能消散。此外,尽管这条溪流并不涉及政治、国家大事,但也许会因为自己的想法或行为而被人误解或指责,蒙受“愚名”。整个诗意呈现出一种寂寞落寞、忧心忡忡的情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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愚溪二首诗意赏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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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克庄
刘克庄(1187-1269)初名灼,字潜夫,号后村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嘉定二年(1209)以郊恩补将仕郎,次年调靖安主簿。先后为江淮制置使李珏、广西经略安抚使胡槻辟置幕府。宝庆元年(1225)知建阳县。以言官笺克庄《落梅诗》,激怒史弥远,卷入江湖诗案,经郑清之力辩得释。端平初,真德秀帅闽,辟为帅司参议官。次年,迁枢密院编修官兼权侍右郎官。嘉熙间,历知袁州、广东提举,升转…详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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