欺明当自戮
出自唐朝曹邺的《读李斯传》- 一车致三毂,本图行地速。
不知驾驭难,举足成颠覆。
欺暗尚不然,欺明当自戮。
难将一人手,掩得天下目。
不见三尺坟,云阳草空绿。 -
※提示:拼音为程序生成,因此多音字的拼音可能不准确。 -
这首诗描述了一个人驾驶一辆车子,想要快速地行进,但是由于缺乏驾驶技巧和经验,导致车子不稳定,容易出现翻车的情况。作者在此运用比喻,将这种情况与日常生活中的“欺暗”和“欺明”进行对比,强调了一个人若不能充分掌握技能而盲目行动,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害。最后两句则警示人们要时刻记住自己的命运和责任,不然到最后只有孤单的坟和荒芜的墓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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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李斯传诗意赏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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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邺
曹邺(816─875?),晚唐诗人,字业之,一作邺之,桂州(州治在今广西桂林)人。举进士,屡试不第,作《四怨三愁五情诗》,为舍人韦悫所悉,极力向礼部侍郎裴休加以推荐,这样,曹邺便于唐宣宗大中四年(850)登进士第,初为天平节度府幕僚,咸通二年至六年间(861─865)任太常博士,后以祠部郎中出为洋州(现在陕西省洋县)刺史。又入朝为吏部郎中,后免官归里。与刘驾、李频、郑谷…详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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