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吏鞭租负
出自宋朝王安石的《感事》- 贱子昔在野,心哀此黔首。
丰年不饱食,水旱尚何有。
虽无剽盗起,万一且不久。
特愁吏之为,十室灾八九。
原田败粟麦,欲诉嗟无赇。
间关幸见省,笞扑随其後。
况是交冬春,老弱就僵仆。
州家闭仓庾,县吏鞭租负。
乡邻铢两徵,坐逮空南亩。
取赀官一毫,奸桀已云富。
彼昏方怡然,自谓民父母。
朅来佐荒郡,檩檩常惭疚。
昔之心所哀,今也执其咎。
乘田圣所勉,况乃余之陋。
内讼敢不勤,同忧在僚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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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安石
王安石(1021-1086)字介甫,抚州临川(今江西抚州西)人。庆历二年(1042)进士,授签书淮南判官。仁宗嘉祐三年(1058),入为三司度支判官,上书仁宗,提倡变法。神宗即位,任翰林学士兼侍讲,再次上书,力主革新。熙宁二年(1069),拜参知政事,设制置三司条例司,主持变法,积极推行农田、水利、青苗、均输、保甲、免役、市易、保马、方田等新法。次年,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。七年,…详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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