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当委之去
出自唐朝白居易的《相和歌辞。反白头吟》- 炎炎者烈火,营营者小蝇。
火不热真玉,蝇不点清冰。
此苟无所受,彼莫能相仍。
乃知物性中,各有能不能。
古称怨报死,则人有所惩。
惩淫或应可,在道未为弘。
譬如蜩鷃徒,啾啾啅龙鹏。
宜当委之去,寥廓高飞腾。
岂能泥尘下,区区酬怨憎。
胡为坐自苦,吞悲仍抚膺。 -
※提示:拼音为程序生成,因此多音字的拼音可能不准确。 -
这首诗意味深长,主要表达的是物之本性各不相同。烈火可以燃烧真玉却无法点燃清冰,小蝇可以营营烦扰人却无法触及高处。在此基础上,作者提到了怨报死的古老说法,即人们做错事会遭到惩罚。但是,这种惩罚是否真正能够让人悔过自新,仍然存在争议。因此,如果有类似于一些只会烦扰别人而对他们没有实际用处的人或事情,我们应该像放飞蜩鷃一样离开它们,而不是沉溺于自己的怨恨中。最后,作者呼吁我们不要困在愤怒和懊悔中,而应该追求更高、更开阔的境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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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和歌辞。反白头吟诗意赏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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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居易
白居易(772─846),字乐天,晚年号香山居士。祖籍太原(今属山西),后迁居下邓邽(今陕西渭南县)。早年家境贫困,对社会生活及人民疾苦,有较多地接触和了解。唐德宗贞元十六年(800)中进士,授秘书省校书郎。唐宪宗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。元和十年(815),宰相武元衡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派人制死,白居易因上表急请严缉凶手,得罪权贵,贬为江州司马,后移忠州刺史。唐…详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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