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竞维人
出自先秦佚名的《烈文》- 烈文辟公,锡兹祉福。惠我无疆,子孙保之。无封靡于尔邦,维王其崇之。
念兹戎功,继序其皇之。无竞维人,四方其训之。不显维德,百辟其刑之。於乎,前王不忘!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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烈文辟公,锡兹祉福。惠我无疆,子孙保之。无封靡于尔邦,维王其崇之。
有功有德众诸侯,天赐你们莫大福。给我恩惠也无量,子孙长保此福祥。莫在你国铸大错,一心尊崇周君王。念兹戎功,继序其皇之。无竞维人,四方其训之。不显维德,百辟其刑之。於乎,前王不忘!
感念你们立大功,继续立功又弘扬。国强莫过有贤才,四方才会来归降。先祖伟大在美德,诸君应当为榜样。先王典范永不忘!参考资料:1、王秀梅译注.诗经(下):雅颂.北京:中华书局,2015:746-7472、姜亮夫等.先秦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98:649-6513、姚小鸥.诗经译注.北京:当代世界出版社,2008:603 -
烈文辟(bì)公,锡(cì)兹祉(zhǐ)福。惠我无疆,子孙保之。无封靡(mí)于尔邦,维王其崇之。
烈:武功。一说“光明”。文:文德。辟公:指助祭诸侯。锡:赐。兹:此。祉:福。惠:爱。一说“顺”。无疆:无穷。保:守住。封:大。靡:累,罪恶。一说“封”指专利敛财,“靡”指奢侈。崇:立。一说“尊重”。戎:大。念兹戎功,继序其皇之。无竞维人,四方其训之。不(pī)显维德,百辟(bì)其刑之。於(wū)乎,前王不忘!
继序:继承祖业。序,通“叙”,业。皇:光大。竞:强。一说“争”。维:于。训:服从。一说“效”。不:通“丕”,大。百辟:众诸侯。刑:通“型”,效法,模范。於乎:叹词。前王:指周文王、周武王。参考资料:1、王秀梅译注.诗经(下):雅颂.北京:中华书局,2015:746-7472、姜亮夫等.先秦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98:649-6513、姚小鸥.诗经译注.北京:当代世界出版社,2008:603 -
《周颂·烈文》对诸侯具有安抚与约束的双重作用。全诗共十三句,不分章,可按安抚与约束之意分为两层:前四句和后九句。前四句是以赞扬诸侯的赫赫功绩来达到安抚的目的。这种赞扬可以说臻于极致:不仅赐予周王福祉,而且使王室世世代代受益无穷。助祭的诸侯都是周王室的功臣,被邀来助祭本身就是一种殊荣,而祭祀时周王肯定其功绩,感谢其为建立、巩固周政权所作的努力,使诸侯在祭坛前如英雄受勋,荣耀非常,对周王室的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。
但是,周王为君临四海的天子,对诸侯仅有安抚,只让诸侯怀感激之情是不够的,他还必须对诸侯加以约束,使诸侯生敬畏之心。后九句以“无”领起,这个“无”通“毋”,释“不要”,为具强烈感情色彩的祈使词,使文气从赞扬急转为指令,文意则由安抚转为约束。七句中用了两个这样的“无”,以断然的语气,训诫诸侯必须遵从;“百辟其刑之”,更是必须效法先王的明确训令;而“前王不忘”似乎只是训诫诸侯不要忘记先王之德,却又隐含不要忘记先王曾伐灭了不可一世的商纣,成王也在周公的辅佐下平定了管叔、蔡叔、武庚的叛乱,即不要忘记周王室具有扫荡摧毁一切敌对势力的雄威。
后九句的指令、训戒,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,即正名。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:“天子经略,诸侯正封,古之制也。封略之内,何非君土?食土之毛,谁非君臣?故《诗》曰:‘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;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。’”这段话中所说的君臣名分,与《周颂·烈文》这首诗所表达的完全一致。后者虽然没有点出“君臣”二字,含义却更加深刻:诸侯的功绩再大,也不过是尽臣子的本分而已,并且仍要一如既往这么做下去;周王的号令诸侯,乃是行君临天下的威权,并将绵延至子孙万代。
参考资料:1、姜亮夫等.先秦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98:649-651 - 背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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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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