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遥买杖诗意赏析

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,杀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归,因出市,见鬻柱杖者,等闲以数十钱买之。是时,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,求贼甚急。民之子见遥所操杖,识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执遥验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备至。遥实买杖,而鬻杖者已不见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其行止来历,势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。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,因缘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这首诗描述了一个叫李遥的人,他在大洪山上犯了杀人罪,后来逃到秭归,并在那里买了一根柱杖。不久之后,有一个人被杀害,邑民们开始寻找凶手,而那个被杀者的儿子认出了李遥手中所持的柱杖是自己父亲的。于是,当地官司将李遥抓捕,并发现柱杖确实与被害者家庭的产物相符。尽管李遥声称自己只是买了柱杖,但鬻杖者已经不见了。最终,李遥的罪行被揭发,他的隐匿也因市场的机缘和巧合被识破,这样的事情令人感到奇怪和惊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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